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支行與浙江榮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博洋家具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6)浙0106執異17號
判決日期:2016-03-10
法院: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支行與被執行人浙江榮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博洋家具有限公司、浙江榮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杭州榮業家具有限公司、杭州雅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陳貴榮、潘建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17日立案執行,執行案號為(2014)杭西執民字第1427號。2016年3月3日,第三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杭州辦事處向本院申請變更其為該案的申請執行人,并提供了《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公告》以及第三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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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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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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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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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