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徽州中亞建筑安裝古典園林有限公司、黃山市嘉華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皖10執恢4號
判決日期:2017-03-06
法院:安徽省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黃山市徽州中亞建筑安裝古典園林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黃山市嘉華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黃山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5)黃仲裁字第01號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于2015年12月8日立案受理【執行案號為(2015)黃中法執字第00287號】,因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同意本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本院于2016年4月25日裁定(2015)黃中法執字第00287號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因被執行人未按上述和解協議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本院于2017年1月19日立案受理【執行案號為(2017)皖10執恢4號】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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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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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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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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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