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永勝、李棟等與山東永勝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劉連成等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09)曲王商初字第77號
判決日期:2010-04-14
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沙永勝、李棟、毛景貴、陳海林、孔軍、孔祥成、楊傳英、孔凡剛、孔祥忠、孔憲榮訴被告山東永勝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名濟寧市永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勝公司”)、劉連成、邢振平、金秀彬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于2009年4月2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十原告委托代理人張一虎,被告永勝公司委托代理人齊愛軍,被告劉連成及其委托代理人齊愛軍,被告邢振平及其委托代理人龐冬生,被告金秀彬委托代理人袁曉偉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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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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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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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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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