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太斌與被告譚永標、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云桂鐵路(廣西段)YGZQ-3標項目部、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云桂鐵路廣西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3)東民二初字第1號
判決日期:2013-03-01
法院:田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太斌與被告譚永標、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云桂鐵路(廣西段)YGZQ-3標項目部(以下簡稱:YGZQ-3標項目部)、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十四局)、云桂鐵路廣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桂鐵路廣西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2年12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審判員農伊琳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吳迪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李太斌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榮兵、被告譚永標及其委托代理人廖長珊、被告YGZA-3項目部、中鐵十四局、云桂鐵路廣西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劉建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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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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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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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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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