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鑫裕昌物資有限公司與中鐵大橋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2)鄂武東開民二初字第168號
判決日期:2012-05-24
法院: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武漢市鑫裕昌物資有限公司訴被告中鐵大橋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后,被告中鐵大橋局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其原為鐵道部、鐵路局、鐵路分局下屬單位,現仍從事鐵路工程建設服務的企業單位,依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武漢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受理民事、民商事糾紛案件管轄的暫行規定》,本案應由武漢鐵路運輸法院專屬管轄,請求將本案移送至武漢鐵路運輸法院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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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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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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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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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