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廊坊市金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李萬波、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廊坊供電公司、廊坊開發區金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原審被告廊坊市金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廊民一終字第340號
判決日期:2014-03-03
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廊坊市金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李萬波、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廊坊供電公司、廊坊開發區金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原審被告廊坊市金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2013)廣民初字第79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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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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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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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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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