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馬集團鳳鳴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昆明夏季鳥工貿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云0125執恢285號
判決日期:2018-04-08
法院:宜良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執行的云南金馬集團鳳鳴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與昆明夏季鳥工貿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315060元,執行依據(2015)宜民初字第707號民事調解書。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裁定評估、拍賣被執行人昆明夏季鳥工貿有限公司所有的留置在了監獄三監區內的設備及產品,兩次拍賣均流拍。在經得申請人同意后,本院于2018年4月3日裁定將昆明夏季鳥工貿有限公司所有的留置在宜良監獄三監區內的設備及產品作價212784元,交付申請人云南金馬集團鳳鳴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抵償本案債權。經查,昆明夏季鳥經貿有限公司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本院已將該公司總經理黃小琴做限制高消費處理。申請人同意本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