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桂愛與林磊、浙江藍箭萬幫標準技術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3)湖吳民初字第1425號
判決日期:2014-04-03
法院: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馬桂愛與被告林磊、浙江藍箭萬幫標準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3年11月29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審判員柴赟適用簡易程序于2014年3月6日、4月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當庭宣告判決。原告馬桂愛的委托代理人沈志超,被告林磊及被告浙江藍箭萬幫標準技術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萬劍飛,被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陳衛兵,到庭參加訴訟。訴訟中,本案因司法鑒定而中止,于2014年2月14日恢復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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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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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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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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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