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與朱建升、杭州萬匯家私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杭富民初字第344號
判決日期:2015-08-24
法院: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程紅祥訴被告朱建升、杭州萬匯家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匯家私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熊永義適用簡易程序,于2015年5月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程紅祥的委托代理人朱潔、被告朱建升并作為被告萬匯家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嚴瑾到庭參加訴訟。之后,本案因案情復雜轉為普通程序,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7月23日再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程紅祥的委托代理人朱潔、被告朱建升并作為被告萬匯家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嚴瑾、卓春濤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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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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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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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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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5-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