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開煜、王麗嬌等與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粵0114民初3234號
判決日期:2018-05-04
法院: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開煜、王麗嬌、王麗笑、王麗儀訴被告黃家勝、廣州市政通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通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珠江支公司、錢紅才、廣州市能興運輸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興公司)、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以下簡稱都邦財險廣東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6日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原告之后將被告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珠江支公司變更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以下簡稱陽光財險廣州分公司),被告陽光財險廣州分公司無異議,本院依法予以準許。本案于2018年4月1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王開煜、王麗嬌、王麗笑、王麗儀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啟星,被告陽光財險廣州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司徒文波,被告政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劉德賢,被告黃家勝,被告都邦財險廣東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偉娟,被告能興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張金平,被告錢紅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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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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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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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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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