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林、鄧小林與孔雪濤、常德共和酒店有限責任公司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湘07民終305號
判決日期:2018-05-14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孔雪濤、常德共和酒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共和酒店)、湖南文理學院(以下簡稱文理學院)因與被上訴人吳建林、鄧小林、左昱生命權糾紛一案,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2017)湘0702民初238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孔雪濤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李岱霖、上訴人共和酒店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艷、上訴人文理學院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胡雪、樊安紅、被上訴人吳建林、鄧小林及其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鄭勇、陳明勝、被上訴人左昱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珂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