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濉溪縣四鋪鎮顏道口村民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皖0621民初23號
判決日期:2017-05-23
法院:濉溪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淮北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淮北正元建筑公司)與被告濉溪縣四鋪鎮顏道口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四鋪鎮顏道口村)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2月23日、5月18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淮北正元建筑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道宇、被告四鋪鎮顏道口村法定代表人顏大軍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王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因雙方當事人申請庭外和解,依法扣除審限兩個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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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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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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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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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