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瑛、周偉、周某與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川0421民初48號
判決日期:2018-05-18
法院:米易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周紹華與被告四川安寧鐵鈦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四川安寧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5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8年3月6日進行了第一次公開開庭審理。因在核對當事人信息時,周紹華的法定代理人陶瑛當庭告知合議庭周紹華本人已于2018年2月7日死亡,為確定周紹華的法定繼承人并通知其參加訴訟,合議庭遂宣布休庭。在確定了周紹華的繼承人為陶瑛、周偉、周某并征得三人同意作為本案原告參加訴訟后,合議庭于2018年4月17日恢復庭審進行了第二次公開開庭。原告陶瑛、周偉、周某及其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朱代貴,被告四川安寧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高婕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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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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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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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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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