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平與河南國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河南國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揚邗商初字第0094號
判決日期:2015-11-27
法院: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唐永平與被告河南國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以下簡稱國安揚州分公司)、河南國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安公司)、江蘇鑫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峰公司)、夏國平、戚亞平買賣合同貨款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并于2015年7月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唐永平委托代理人吳俊輝,被告國安公司委托代理人常亮、張毅,被告鑫峰公司委托代理人劉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國安揚州分公司、夏國平、戚亞平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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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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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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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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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