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與耿振瑞不當(dāng)?shù)美m紛一案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4)汴民終字第1200號
判決日期:2014-08-12
法院: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開封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教育建筑公司)訴耿振瑞不當(dāng)?shù)美m紛一案,于2014年3月6日訴至開封縣人民法院,該院于2014年5月29日作出(2014)開民初字第400號民事判決書,耿振瑞不服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耿振瑞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文科、教育建筑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劉生良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