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魏彭聰、惠州市善信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競業限制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惠中法民二終字第236號
判決日期:2015-12-17
法院: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魏彭聰因與被上訴人廣東立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沃公司)、原審被告惠州市善信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信合公司)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2014)惠城法民二初字第62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岳淑敏擔任審判長,審判員沈巍、代理審判員江瑋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審理,并于2015年進行公開開庭查詢。上訴人魏彭聰,被上訴人立沃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張波雷,原審被告善信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某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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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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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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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