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交通運輸局與蘇炳收、張新文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高民初字第418號
判決日期:2014-08-26
法院:高密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高密市交通運輸局與被告蘇炳收、張新文、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稱天平保險濰坊支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市分公司(以下稱中國人保濰坊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3月2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張言慶、被告蘇炳收、被告張新文及其委托代理人杜秀云、被告中國人保濰坊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儀曉峰、被告天平保險濰坊支公司委托代理人呂依蒙到庭參加訴訟;后本院于2014年8月18日再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鞠天敬、被告張新文及其委托代理人杜秀云、中國人保濰坊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儀曉峰、天平保險濰坊支公司委托代理人呂依蒙到庭參加訴訟;被告蘇炳收經本院合法傳喚后未到庭。本案缺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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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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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