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景棠等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其他一案一審行政判決書
案號:(2015)京知行初字第6591號
判決日期:2016-10-28
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郭景棠、郭偉明因發明專利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一案,不服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簡稱專利復審委員會)于2015年8月28日作出的第96449號復審請求審查決定(簡稱被訴決定),于法定期限內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本院于2015年12月25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9月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郭景棠、郭偉明的委托代理人楊立超、被告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委托代理人王濤、朱海嬌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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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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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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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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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