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封生態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安陽市豐順物流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豫0711民初124號
判決日期:2018-06-27
法院: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新封生態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封公司)訴被告安陽市豐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順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新封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高振修、樊永智,被告豐順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韓安平,被告保險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李付存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依法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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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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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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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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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