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春風巴士廣告有限公司、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6)皖1503執1713號之二
判決日期:2016-11-21
法院: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人安徽春風巴士廣告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一案中,于2016年11月18日收到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2016)皖1502破1-1號民事裁定書,以及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告知函,確認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申請人龐永鋼等761位購房戶主對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本院在執行過程中,于2016年10月19日查封了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12臺車輛,已于2016年11月21日解除了查封,并告知申請人安徽春風巴士廣告有限公司持相關資料到管理人處申報債權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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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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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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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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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