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河南省財政廳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豫財購〔2019〕3號),要求各地相關單位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
一是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平臺建設。強化“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各地、各單位應當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要及時在 “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公開;優化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服務功能,河南省財政廳將進一步改進提升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服務功能,強化安全防護,優化頁面設計,改進欄目設置,完善檢索功能,統一公告模板格式,建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互聯互通,提高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水平。
二是明確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責任。采購人應當依法履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制度,按照法定的要求全面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政府采購信息;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在委托協議中應當明確委托信息公開的有關事項;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相關規定的時間、內容等要求及時完整公開投訴和監督檢查處理決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以及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管處罰信息。
三是及時完整全面發布政府采購信息。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要嚴格執行有關時限的規定,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合法;采購人應切實增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責任感和主動性,特別要加強政府采購合同信息公告的管理,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合同;有關責任主體要按照全流程信息公開的要求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切實加強關鍵環節的采購信息公開管理工作,尤其要注重預算金額、招標文件、合同公告等采購信息的公開,做到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全面、完整。
四是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內控管理。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將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作為內控管理的主要內容,按照 “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對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確保發布的政府采購信息及時、完整、準確。政府采購信息實行權限管理和留痕管理,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發布公告的,應審核公告內容并承擔相應責任。
五是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各級財政部門要實行動態監管,加強對政府采購信息的監督檢查力度,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信息公開監督檢查機制,將信息公開情況列入年度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信息公開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要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開展對采購項目執行情況和信息公開情況的核查和動態監管。
另外,各地、各部門不得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與政府采購工作無關的信息,非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標采購等信息原則上不得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確需發布的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并標注非政府采購項目的顯著標識;政府采購工程實行招標投標的,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信息發布按照其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應當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