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我局于 2018年01月23日 至 2018年02月12日 拍賣出讓 1 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
| 地塊編號 |
ps拍-2017-08號 |
地塊位置 |
城廂區龍橋街道辦事處東園路北側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土地面積(公頃) |
6.2185 |
出讓年限 |
70年 |
成交價(萬元) |
145000 |
| 受讓單位 |
福州融僑房地產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條件: |
PS拍-2017-08號地塊位于莆田學院北區二期征遷剩余地塊范圍內(具體位置范圍見用地紅線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62184.6平方米。1、該宗地配建幼兒園一所,班數為12班,配建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小于4320平方米,配建幼兒園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歸教育主管部門。2、該宗地配建人才周轉房面積不少于11000平方米(不含車位)且不少于110套,配建人才周轉房(含車位)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歸莆田市機關事務管理處;同時土地競得人無償移交該人才周轉房梯位就近的標準地下停車位110個(有獨立產權不少于50個)。莆田學院北區通往中區的道路保留至校區搬遷。 PS拍-2017-08號宗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及服務設施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科教用地(幼兒園)50年,自《交地確認書》確認的交地之日起算。 該宗地出讓規劃條件以莆田市城鄉規劃局莆規證[2017]31號文件為準。主要規劃指標:(一)建筑密度≤20%;(二)容積率≥1.5且≤2.2;(三)綠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東側規劃路,北側規劃路,南側規劃路,西側規劃路。 該宗地以凈地公開拍賣方式有償出讓,土地出讓金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場地平整費等。紅線范圍內若有不可見的地下埋藏物需要遷移的,由受讓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受讓人須在出讓人交付國有建設用地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幼兒園和人才周轉房另行規定),自動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 該宗地涉及的《PS拍-2017-08號地塊(莆田學院北區二期征遷剩余地塊)出讓特別規定》、《PS拍-2017-08號地塊(莆田學院北區二期征遷剩余地塊)無償移交資產協議書》、《PS拍-2017-08號地塊(莆田學院北區二期征遷剩余地塊)無償配建幼兒園協議書》詳見該宗地《拍賣須知》附件。土地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與莆田市機關事務管理處簽訂《PS拍-2017-08號地塊(莆田學院北區二期征遷剩余地塊)無償移交資產協議書》,與城廂區人民政府簽訂《PS拍-2017-08號地塊(莆田學院北區二期征遷剩余地塊)無償配建幼兒園協議書》,該宗地中配建幼兒園和人才周轉房的開工時間為自第一次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9個月內,配建的幼兒園、人才周轉房在開工后36個月內竣工交付使用。競得人應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開、竣工建設,因企業原因未按期開、竣工建設的,須繳清相關違約金后方可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該宗地采取“限地價+控房價+公證搖號”方式出讓,即地價最高限制價格為145000萬元,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地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后,不再接受更高報價,且有其他競買人愿意接受該最高限制地價,則競買方式轉為采取公證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價的競買人均可申請繼續參與搖號,并將最終搖中者確定為競得人。具體搖號方式見該宗地《拍賣須知》中說明。 該地塊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為第一期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支付土地出讓金價款70%,第二期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支付土地出讓金價款30%。 該宗地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銷售均價不超過18500元/平方米。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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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8年02月12日 至 2018年02月23日 三、 該宗地雙方已簽訂成交確認書,在30日內簽訂出讓合同,相關事宜在合同中約定 四、 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莆田市國土資源局 單位地址:莆田市機關4號樓 郵政編碼:351100 聯系電話:0594-2631990 聯 系 人:陳國輝 電子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