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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標 公 告
灌南縣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受灌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擬對灌南縣2018年馬橋巷周邊等兩個地塊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GNZFCG2018-005G
二、項目名稱:灌南縣2018年馬橋巷周邊等兩個地塊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
三、資金來源:自籌。
四、招標項目簡介:
1、建設地點: 灌南縣境內。
2、招標內容:對灌南縣2個棚戶區地塊,占地999畝、202775平方米棚戶區進行改造。負責棚改征收組織拆遷后的土地整理工作。 主要內容如下:
序號 |
項目名稱 |
改造 戶數 (戶) |
改造 面積 (M2) |
占地 面積(畝) |
房屋 估算 (萬元) |
總投資 估算 (萬元) |
1 |
馬橋巷周邊地塊 |
1180 |
172775 |
596 |
86387 |
167326.37 |
2 |
孟興莊鎮中心小學周邊 |
210 |
30000 |
403 |
9000 |
17058.10 |
小計 |
1390 |
202775 |
999 |
95387 |
184384.47 |
|
注:最終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戶數以實際征收為準。
3、拆遷周期:24個月。
4、項目合同估算價:184384.47萬元。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
3、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
4、具有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通過年檢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7、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事項,以及購買棚改服務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六、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地點:
招標文件自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日(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在灌南縣招管辦政府采購科(集中辦公區內8號樓408室)報名領取。供應商領取招標文件時應出示單位介紹信。
七、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8 年1 月 30日15:00時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8年1 月 30 日15:30時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江蘇省灌南縣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八、開標地點:
開標時間:2018年1月30 日15:30時
開標地點:江蘇省灌南縣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開標室)(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九、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仟萬元 整(¥:2000萬元)。投標人保證金必須以電匯、網銀支付或轉賬的方式存入以下賬戶(請注明“****工程投標保證金”,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
戶 名:灌南縣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江蘇灌南民豐村鎮銀行
賬 號: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 2018年 1 月 29日下午17時30 分) 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于本項目開標結束后持銀行匯款憑證或回單的復印件兩份到灌南縣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行政服務中心4樓409室)蓋章驗證,退還保證金僅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前三名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在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后5日內退還,其余投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公告發布時退還,退還時請持驗證后的匯款憑證或回單復印件前往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409室)辦理。
十、履約保證金:中標價的10%(銀行保函或現金方式)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人:灌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 系 人: 韓大千
聯系電話:13611558632
采購代理機構:灌南縣招標投標交易服務中心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518-83696511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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