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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購項目寧鄉市城鄉排水一體化PPP項目投資人采購項目(政府采購編號:NXCG-201909250148、委托代理編號:CSCG-YMGL-GK2019082)經寧鄉市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為盡快推動寧鄉市城鄉供排水項目的實質性進展,寧鄉市人民政府決定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以下簡稱PPP模式),引進有經驗、有實力、有資源、有較強投融資能力和運營維護能力的社會資本方,作為戰略投資者合作組建項目公司進行項目融資、建設、運營、移交和管理維護等。項目授權主體為:寧鄉市人民政府,項目實施機構為:寧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采購代理機構為: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進行公開招標方式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社會資本參與投標,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含證明材料)參加資格預審。
1、項目內容
1.1項目概況:本項目內容包含了城區和鄉鎮兩個部分,且城區和鄉鎮又都分別涉及存量和新建的子項目內容。城區部分存量項目包括:①寧鄉市污水處理廠擴容提質建設項目,規模為5 萬m3/d;②華強大道污水管網延伸線建設項目;③東溈溪化龍溪生態補水工程及南苑片區(星河綠洲)污水管網建設工程;④城區污水治理工程(朝陽溪上游污水主管網建設工程、東溈溪上游污水主管網建設工程、民兵渠正農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城區部分新建項目包括:①寧鄉市白馬橋污水處理廠工程,規模為5 萬m3/d;②寧鄉市東城區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規模為5 萬m3/d;③寧鄉市城區截污干管工程,長度約43.05km;④寧鄉市老城區水系提質工程;⑤寧鄉市排漬泵站工程(包括化龍溪、朝陽溪、正農溪、民兵渠北、瑞良路、東城新建)。鄉鎮部分存量項目包括:①寧鄉市各鄉鎮既有的30 個污水處理廠,單個項目規模為1000~5000m3/d,總規模為40000m3/d;②寧鄉市25 個鄉鎮既有的污水配套管網,長度約151.11km。鄉鎮部分新建項目包括:①在鄉鎮對既有的26 個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建設,單個規模為1000~5000m3/d;②次集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建工程:對鄉鎮所轄次集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包括3 座污水處理廠,其中花明樓鎮花明樓村黃田港污水處理廠1000m3/d,花明樓鎮炭子沖村污水處理廠1000m3/d,雙鳧鋪回龍山集鎮1 座500m3/d 污水廠;還包括62 處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單個處理規模為100m3/d~500m3/d;③在鄉鎮及所轄次級集鎮新建206.4km 配套污水管網接入存量和新建的污水處理廠,管徑為DN300-DN800;并對既有的151.11km 污水管網的進行疏通。本項目內容(數量、規模)最終以批準的各子項目設計文件和存量移交清單為準,在項目合作期內,具體的各子項目建設和運營時序根據各子項目實際情況以政府最終的批文為準。
1.2.采購投資預算:總投資約為216637萬元,即存量項目資產投資額約32456萬元,新建項目建設投資約173351萬元,建設期利息約10224萬元,鋪底流動資金約606萬元。新建項目投資金額最終以經政府部門審計的決算金額為準。
1.3.合作期限:項目特許經營期30年。其中:新建子項目的建設期(含試運行期)暫定為2年,運營期為28年;建設期以各子項目為單位,自該子項目場地全部交付之日起算,至該子項目進入正式商業運營的前一日止。運營期以子項目為單位,自該子項目開始正式商業運營的第一天起算28年。存量子項目(無建設期)的運營期為30年。
1.4.合作方式:新建項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實施;存量項目采用“轉讓-運營-移交(TOT)”和“委托運營(O&M)”模式實施。寧鄉市人民政府授權寧鄉市城發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政府方出資人代表(即政府方股東),與中標社會資共同簽署《股東協議》,共同組建項目公司。寧鄉市城發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各存量子項目的資產經營權持有方與項目公司簽署《經營權轉讓合同》,將采用TOT運作方式的存量子項目資產的經營權有償轉讓給項目公司。寧鄉市人民政府授權寧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項目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簽署《PPP項目合同》,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項目特許經營期為30年。由項目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承擔新建項目設計、融資、建造、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職責,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應將所有項目設施完好無償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1.5.投融資結構:總投資約216637萬元。項目資本金為項目總投資的20%,即為43327 萬元:中選社會資本方以貨幣方式出資34662萬元,占項目公司股權比例80%,政府出資人代表(寧鄉市城發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出資約8665萬元,占項目公司股權比例20%。項目資本金以外的資金為項目債務性資金,為項目總投資的80%,即為173310 萬元:以項目公司作為融資主體通過多種方式向金融機構依法籌措,項目融資成本不高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五年長期貸款利率的120%(現行基準利率4.9%,其120% 即融資利率為5.88%)。當項目公司不能及時完成融資時,由中選社會資本方負責完成,以保證項目的及時建設完工和運營。政府方不為本項目的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1.6.回報機制:本項目為公共服務項目,寧鄉市政府指定寧鄉供水單位向區域內的居民、企業代為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伴水征收),但該費用不足以覆蓋本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成本,因此回報機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補助”,缺口部分納入寧鄉市本級政府中長期財政規劃和跨年度財政預算。可行性缺口補助=可用性服務費+運維服務費-使用者付費。
1.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申請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申請人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境內外企業法人。但不包括本級政府所屬的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平臺公司參股并能對其經營活動構成實質性影響的國有企業。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2.1.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的,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副本;五證合一的,提供五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境外企業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
2.1.2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五證合一的,自行說明,無需另行提供);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或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或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件(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境外企業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
2.1.3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自行說明,無需另行提供);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近三個月依法稅收的證明(繳費憑證)或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或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境外企業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
2.1.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境外企業提供同等職務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格式見第四章“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境外企業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
2.1.5 最近連續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它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須提供2016-2018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2016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相對應年度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境外企業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
2.2特定資格條件:
2.2.1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及相應的投融資、償債能力。應出具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的銀行授信證明(提供有效期內的金融機構為本項目出具的融資意向書或銀行自有資金證明等,二者可以累加)。同一系統(如建行系統、農行系統、各省的農商行系統等,余同)的貸款意向書額度金額不可以重復累計,不同系統的貸款意向書額度可以累計。2.3資格預審申請人必須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函聲明并保證,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對材料涉嫌造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2.3.1在截止資格審查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有任何由于申請人的故意或過失,而在任何大型工程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解除協議;申請人當前有未決訴訟、違約或法律糾紛影響本項目運作或對本項目可能造成實質影響;
申請人是無力清償債務者、處于受監管狀態、破產或停業清理,財產被法院扣押、凍結或查封,經營活動受到任何限制;
截止資格審查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申請人有違反職業道德、編制虛假財務報表或編制不實陳述材料來獲得采購合同的行為等;
在截止資格審查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申請人發生嚴重的職業不良行為,為獲取某項合同而支付不正當費用的行為;
2.3.2商業信譽較差,在經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近三年內財務會計資料有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或企業信用系統中不良記錄,被省級及以上財政、發改、建設等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被省級及以上財政、發改、建設主管部門禁止進入項目所在地市場且處罰期未滿;
2.3.3截止資格審查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申請人有犯罪記錄;
2.3.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2.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
2.4 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評審時“信用中國”網站(點擊查看相關鏈接)、中國政府采購網(點擊查看相關鏈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境外企業無法查詢的,需提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函予以確認。
2.5 已進行資格預審的申請人,評審階段可以不再對其資格進行審查。但其在評審階段資格發生變化的,應當書面通知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否則須承擔中標無效的后果,并沒收其遞交的保證金,且須承擔因此給采購人造成的超出保證金金額的損失。
3.采購預算:總投資約為216637萬元,即存量項目資產投資額約32456萬元,新建項目建設投資約173351萬元,建設期利息約10224萬元,鋪底流動資金約606萬元。新建項目投資金額最終以經政府部門審計的決算金額為準。
4.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時間及方式:
4.1、凡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本項目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登錄《長沙市政府采購網》(點擊查看相關鏈接)、《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點擊查看相關鏈接)免費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4.2、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概不負責。
5.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
5.1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須按照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打印裝訂成冊(正本壹份、副本陸份,共柒份,同時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電子U盤壹個,U盤封裝在正本中),另單獨攜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②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2遞交地點:長沙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具體詳見大廳電子顯示屏);
5.3遞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19年11月29日09:00,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5.4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預審會。
6.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數量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入圍法。由采購人依法組織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進行審核,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方可參加下一階段的投標活動。
本項目不再進行資格后審,本項目不接受未通過或未參加資格預審的其他申請人的投標。
7.行政監督及發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項目接受寧鄉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的監督。
7.2本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購網(點擊查看相關鏈接)、長沙市政府采購網(點擊查看相關鏈接)、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點擊查看相關鏈接/)上發布。
8.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實施機構:寧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寧鄉市花明北路
聯系人:殷先生江先生
電話:0731-88980222
代理機構: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高新區麓谷坐標A棟十樓
聯系人:汪瑞芳
電話:0731-8992217517607318601
2019年11月5日
相關附件:
寧鄉市城鄉排水一體化PPP項目投資人采購項目-資格預審文件.docx寧鄉市城鄉排水一體化PPP項目投資人采購項目-資格預審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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