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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公告
桐土告字[2019]63號
經桐鄉市人民政府批準,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以掛牌方式出讓2幅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
序號 |
地塊編號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讓面積(㎡)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起始價(萬元) |
每次增幅 (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轉作受讓地塊定金(萬元) |
出讓年限 |
1 |
桐土儲[2019]43號 |
桐鄉市烏鎮鎮平安區塊,烏鎮大道西側、梅家洋浜南側 |
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 |
58023.58 |
1.0-1.3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34000 |
400 |
7000 |
7000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業用地40年 |
2 |
桐土儲[2019]44號 |
桐鄉市烏鎮鎮平安區塊,烏鎮大道西側、烏塍線北側 |
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 |
60667.40 |
1.0-1.3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34200 |
400 |
7000 |
7000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業用地40年 |
備注:
(一)桐土儲[2019]43號地塊
1、受讓方(非本市企業或本市非房地產企業)必須在桐鄉市成立全資房地產企業(須為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全資子公司)并取得相應房地產開發資質后方可進行開發建設。出讓人可以根據掛牌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再由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2.該地塊零售商業用房須設置于A區域,住宅用房須設置于B區域,其中零售商業用地建筑面積13000-15000平方米;
3.零售商業用地建筑面積產權100%不可分割,不分割產權在建工程不得辦理抵押貸款,不分割產權面積在產權證辦理后三年內不得辦理抵押,十年內不得辦理整體轉讓;
4.該地塊實施限價出讓,最高限價78000萬元;達到最高限價后有2個或2個以上競拍者的,轉入競拍地塊內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積,公寓起始競拍建筑面積100平方米,競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一個增幅;所配建的人才公寓須無償移交至桐鄉市烏鎮人家置業有限公司;
5、該地塊的受讓方競得土地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若需配建人才公寓的須與桐鄉市烏鎮人家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烏鎮鎮2019-26-1地塊配建人才公寓協議》(見下載文件),受讓方憑土地成交確認書、《烏鎮鎮2019-26-1地塊配建人才公寓協議》(需配建人才公寓的)與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烏鎮鎮2019-26-1地塊配建人才公寓協議》由桐鄉市烏鎮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6.地塊具體規劃要求詳見規劃條件;
(二)桐土儲[2019]44號地塊
1、受讓方(非本市企業或本市非房地產企業)必須在桐鄉市成立全資房地產企業(須為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全資子公司)并取得相應房地產開發資質后方可進行開發建設。出讓人可以根據掛牌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再由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2.該地塊零售商業用房須設置于A區域,住宅用房須設置于B區域,其中零售商業用地建筑面積18000-20000平方米;
3.零售商業用地建筑面積產權100%不可分割,不分割產權在建工程不得辦理抵押貸款,不分割產權面積在產權證辦理后三年內不得辦理抵押,十年內不得辦理整體轉讓;
4.該地塊實施限價出讓,最高限價81800萬元;達到最高限價后有2個或2個以上競拍者的,轉入競拍地塊內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積,公寓起始競拍建筑面積100平方米,競拍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一個增幅;所配建的人才公寓須無償移交至桐鄉市烏鎮人家置業有限公司;
5、該地塊的受讓方競得土地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若需配建人才公寓的須與桐鄉市烏鎮人家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烏鎮鎮2019-26-2地塊配建人才公寓協議》(見下載文件),受讓方憑土地成交確認書、《烏鎮鎮2019-26-2地塊配建人才公寓協議》(需配建人才公寓的)與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烏鎮鎮2019-26-2地塊配建人才公寓協議》由桐鄉市烏鎮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6.地塊具體規劃要求詳見規劃條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報名:⑴因土地受讓人申請解除合同終止履行合同義務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競買資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競買資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違規欠繳土地出讓價款,尚未全額支付的;⑶存在閑置土地,且閑置土地未通過竣工復核驗收的;⑷被列入桐鄉市土地市場黑名單者,禁止其參與新的土地競買,因競買資格后審而競得土地的,成交結果確認無效。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采用增價掛牌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地點: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查看相關鏈接與點擊查看相關鏈接)進行。申請人可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進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
五、出讓時間安排
(一) 報名時間: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23日16:00時)
(二)掛牌時間:
桐土儲[2019]43號掛牌起始時間: 2019年12月13日8:30時,掛牌截止時間為 2019年12月25日09:30時;
桐土儲[2019]44號掛牌起始時間: 2019年12月13日8:30時,掛牌截止時間為 2019年12月25日10:00時。
以上時間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為準。
六、出讓金繳付時間:
本次掛牌出讓地塊出讓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須在2020年01月23日前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須在 2020年06月23日前繳清,受讓地塊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讓金;
七、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掛牌出讓文件》。《掛牌出讓文件》及地塊相關資料,可以登錄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瀏覽或下載。
八、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辦理或持有有效的數字證書(CA認證)(詳見須知),登錄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九、聯系方式
(一)現場咨詢:桐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桐鄉市振東新區康民東路58號1號樓4樓西廳),聯系電話:0573-88112330、88117207;聯系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聯系人:沈女士
(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查看相關鏈接與點擊查看相關鏈接
桐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桐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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