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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縣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二標段(江橋街道水晶橋水庫)合同公告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攸縣水利建設事務中心
承包人(全稱):登錄后查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攸縣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二標段(江橋街道水晶橋水庫)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攸縣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二標段(江橋街道水晶橋水庫)。
*.工程地點:攸縣。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攸發改審〔****〕***號。
*.資金來源:上級資金及縣財政配套。
*.工程內容:實施江橋街道水晶橋水庫除險加固。
*.工程承包范圍: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主要關鍵施工節點工期要求:
主要關鍵施工節點工期要求一覽表
| 序號 | 主要關鍵施工節點 | 完成時限要求 |
| * | 完成主體工程 | ****年**月*日 |
| * | ||
| * | ||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達到合格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
*.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玖拾壹萬陸仟零壹拾壹元伍角貳分(¥******.**元)。
*. 最終結算金額以縣評審機構評審結論為準。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劉新輝。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招、投標文件(如果有);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技術標準和要求;
(*)圖紙;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經縣財政評審的);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蓋章。
七、承諾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 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攸縣發展中心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經縣發改局登記編號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在縣發改局登記編號時承包人應提供立項批文、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文件、中標清單電子檔(軟件版)、履約擔保等。)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貳份、承包人執叁份,部門單位存檔備查壹份。
發包人: (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年**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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