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關于鉆石戒指*枚的拍賣公告
(第二次拍賣)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將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網址:**.******.***/***/**?***=*****.*******.*********.***.******,戶名: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拍賣依據:(****)津****執****號裁定
一、拍賣標的:鉆石戒指*枚
標的詳情:重量*.***、顏色*-*凈度**切工很好,小石為鉆石,金屬符合金***。
起拍價:****元,保證金:***元,增價幅度**元。
特別提示(請競買人認真查看以下*、*、*點所述內容):
*、該拍品的價格經機構詢價,本院對該拍品的質量等情況不承擔擔保責任,拍賣請慎重考慮。
*、本拍品以照片展示作為參考,不提供實地看樣服務,交付以該拍品存在的現狀為準。
*、瑕疵說明:該拍品為涉刑事財產,暫存放在銀行。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因委托的相關信息須在拍賣系統中進行錄入、推送以及確認錄入成功等操作,故參與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須在一拍公告發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內或二拍公告發布之日起十日內雙方一同到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并根據法律規定提供相關材料。競買成功后,買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領取標的的法律文書,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標的的法律文書。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本院已委托中拍聯合(天津)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在拍賣期間對標的物相關信息進行咨詢、組織看樣及拍賣輔助工作(看樣事宜根據標的物實際情況由中拍公司統一安排)。聯系電話:***-********。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分鐘。
五、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本品以照片展示作為參考,不提供實地看樣服務,交付以該鉆石戒指存在現狀為準。
七、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八、拍賣競價前將通過網拍系統將在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凍結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九、拍賣余款請在拍賣成交后*日內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開戶行:登錄后查看,賬號:*****************)。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依照法釋〔****〕**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本次司法拍賣依據(****)津****執****號執行裁定書作出。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中拍聯合(天津)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咨詢。咨詢電話:***-********。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法院咨詢。咨詢電話:***-********
舉報監督電話:***-********
聯系地址:天津市寧河區新華道*號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