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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貿易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介紹】某貿易有限公司,私自制作“科技小巨人”、“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秦皇島市政府質量獎”,“全國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示范企業”、“河北省磁感應康復技術創新中心”、“河北省科學技術成果”虛假獎牌在自己經營場所內進行商業宣傳,不能證明其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法律依據與處罰】該貿易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某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萬元罰款。
【案情評析】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內,私自制作假獎牌進行商業宣傳,屬于“虛構事實”的虛假宣傳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不僅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其知情權和選擇權,也擠壓了其他誠信經營者的生存空間。對此案的打擊有利于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某超市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案情介紹】某超市銷售的注冊商標為“阿爾卑斯”的硬糖棒棒糖(****/袋,**支/袋),經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國)有限公司鑒定,系假冒“阿爾卑斯”注冊商標及該公司名稱、地址的產品,當事人存在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與處罰】該超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六十條規定,某市場監管局決定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元罰款。
【案情評析】查處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直接打擊了假冒行為,有利的維護了知識產權,彰顯了法律權威,對規范行業經營、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示范作用。
三、某食品經營部發布虛假廣告等行為案
【案情介紹】某食品經營部,引導通過微信群進直播平臺在線售賣一款名為“除菌噴霧”的產品,該產品外包裝無生產許可證,不屬于消毒用品,也不屬于化妝品,僅有產品的執行標準及生產廠家信息等,現場直播介紹該產品稱該產品除菌率高達**+%,且含有“抗冠狀病毒、抗流感病毒,防治霉菌、防治冠狀病毒、防治流感病毒”等功效字樣的內容。該食品經營部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者證據來證明宣傳內容的真實性,當事人在交易中充當媒介宣傳銷售該商品,且在藥品醫療器械以外的產品宣傳中使用了含有疾病預防及治療功能用語,該行為構成發布虛假廣告、在非藥品醫療器械商品上使用含有疾病預防及治療功能用語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與處罰】*、該食品經營部銷售涉案商品,宣傳中使用“除菌率高達**+%”等表述的行為,不能提供數據支撐依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四)項,依據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進行處罰。*、該食品經營部銷售涉案商品,標簽中含有“抗冠狀病毒、抗流感病毒;防治霉菌、防治冠狀病毒、防治流感病毒”字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依據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進行處罰。綜合裁量案件情節,某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合并處****元罰款。
【案情評析】本案中當事人為了吸引客戶消費,促進其產品銷售,在廣告中夸大了產品功能,欺騙、誤導消費者,擾亂了市場秩序。通過案件辦理,以案說法,達到以點帶面的良好成效,引導經營主體合法引流,規范經營。
四、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實施混淆行為案
【案情介紹】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標注“**警察協會內供酒”字樣的白酒,存在實施混淆行為的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與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某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警察協會內供酒”白酒*瓶,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處****元罰款。
【案情評析】當事人經營標注“**警察協會內供酒”字樣的白酒,引人誤認為該商品與**警察協會存在特定聯系,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其知情權和選擇權,也擠壓了其他誠信經營者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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